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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民族音乐研究专家张振涛教授莅临我校开展学术讲座

发布时间:2019-05-24 12:43 浏览次数: 视力保护色: 【字体: 来源: 作者: 图片:

2019年5月21日上午九时,南京艺术学院音乐学院特聘教授,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研究生导师张振涛教授莅临我校,于广西民族音乐博物馆一楼多功能厅为我校音乐专业的师生开展题为《笙管音位——乐律学研究》的学术讲座。

张振涛教授

 

吴宁华教授主持

 全场认真聆听

讲座伊始,张老师表达了一个美好希冀,在进行民族音乐学论文写作时,音乐研究者应挖掘一件乐器背后蕴含的乐律学知识,这也是在写作音乐论文写作时最渴望获得的一个知识评介。紧接张老师对“笙”在中国传统音乐当中的独特地位进行了介绍,即“笙”在中国传统音乐当中的吹奏类乐器当中,是最早创制,也是最富特色且具雅俗共赏的品格,一直是普通百姓共赏共娱的乐器。

一、以笙定律

在2000多年前的《周礼》中记录的吹管类乐器都由笙师“掌教”,就已经证实了从古至今鼓吹乐队以笙定律的做法。在古代文献中一直把三类乐器相提并论,一是钟磬类的金石之乐,二是琴瑟,三是笙竽。相提并论意味相和相协,背后意义就是具有应律乐器性能而在众器中占有特殊地位。“钟磬、琴瑟、笙竽”三类定律乐器的音体系同源同构。随着青铜时代的衰亡,先秦具有众器之首、至高无上的编钟、编磬渐至失去定律地位而最终灭绝,但以“钟笙”“笙磬”并提的笙却一脉赓续。因以簧、以管双重定律的稳定性,在乐队中充任应律地位,未因时代变化、乐器组合变化而始终保持。张老师引用黄翔鹏先生的论述:中国曲调是”七声背景中的五声”“五声为主干的七声”。全面体现纵向结构的乐器就是三苗共唱,四簧同鼓,配应一声、笙管实发的立体音响。吹笙表面听到的“五正声”背后还包含、衬垫、隐藏着七声甚至八声。于此,张老师提出了研究中国民族音乐学的方法论,即中国音乐学不同于其他民族同一学科的特殊之处就在于研究对象常常具有共时性与历时性并存的特性,常要将音乐史学与今日存见的民间音乐混溶一体。因此民族音乐学专业既要大量翻阅史籍,又要造访民间。

二、笙属乐器的类别

古代对规格不一的笙各呼一名的规格在民间依然如旧,虽然时代变迁采用了许多俗称,但依然规格和所应宫调,分门别类、各立一名的方式,一脉相承。讲座中,张老师分别对山西地区(当地人将最大的称和笙、中等的称巢笙、小的称尖笙)、鲁西南地区(分为正把笙、反把笙)以及在西安鼓乐中(官调笙、梅管笙、平调笙)的笙做了大量的细致地介绍,在老师的研究过程中,他通过翻阅史籍与大量的田野工作,最终得出了一种突破性的结论:即13管簧的称为“和”、17管簧的称为“笙”、19管簧的称为“巢”而23或26管簧的称为“竽”。规格大小之别、长短之分,各以为名的笙,意味着不同的调高。而从宋代开始,已经把具有四种管黄数目的笙属乐器合而为一,联带的问题自然是一个单字“和、笙、巢、竽”的表意传统不再严格讲究,取而代之以“笙”字掩盖了所有笙属乐器。

三、固定名体系的律名与谱字配应关系

三种不同名称的笙实际上是一种音程排列方式,一种指法演奏方式,即一种设计模式的笙分别移在三个宫均上。按固定唱名体系,三种笙各苗律名和谱字当然也不相同。于是出现了三种律名排列法、三种谱字配应法、但音程关系一模一样的笙。通过一系列研究,张老师得出了结论:三种不同名称的笙,宫管所在律,并不都是黄钟律。即和笙——宫管在黄钟律;巢笙——宫管在林钟律;竽笙——宫管在无射律。接着老师细讲了笙管音位的设置原则、传统笙在音乐时间中的宫均极限等等内容。

最后,张老师将西安鼓乐中的“官调笙、梅管笙、二调笙”三种笙制,以及正把笙、反把笙、方笙等问题对同学们一一做了解答。 

陈坤鹏教授发言

于涛博士发言


张老师回答同学提问

同学提问

讲座合影


专家简介:

张振涛,南京艺术学院音乐学院特聘教授,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研究生导师。曾任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所长、中央民族乐团副团长、《中国音乐学》主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国际评委。著有专著:《笙管音位的乐律学研究》《冀中乡村礼俗中的鼓吹乐社——音乐会》《吹破平静——晋北鼓乐的传统与变迁》《声漫山门——陕北民族音乐志》。论文集:《诸野求乐录》《风声入耳》《燃烧的琴弦》《响鼓重槌》。主编《杨荫浏全集》(13卷)、《黄翔鹏文存》(上下卷)、《中国工尺谱集成》(10卷)。

 

文字:鲁松

图片:林芝

编辑:陆辉

审核:韦绍知 楚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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